|
为维护我县每个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均衡配置教育资源,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育公平,更好地贯彻落实“阳光分班”政策,开鲁县教科体局于2020年8月31日进行起始年级“均衡分班”,现将有关事宜做如下公告:
一、“均衡分班”时间:
2020年8月31日
二、“均衡分班”原则
1.新生随机分班原则。对于新入学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校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保证各班级在学生人数、性别比例等方面保持相对均衡。
2.教师均衡组合原则。学校根据设置的班数,确定班主任,再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安排相应的任课教师组。
3.分班过程公开原则。各校坚持阳光操作,公开分班过程,积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共同参与和监督分班过程。
4.跟踪监督检查原则。开鲁县教科体局实施“均衡分班”工作包联,对“均衡分班”的各项工作跟踪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将进行严肃查处。
三、工作措施
1.各校8月30日下午下班前各校上交分班学生名单(校长签字盖章),教科体局教育股负责核实。
2.各校根据招生计划设置的班数,确定班主任人数,在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安排相应的任课教师组,任课教师组确定后,报教科体局教育股备案。
3.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采用通辽市教育局组织编制的分班软件,利用电脑均衡分班。所有新生必须全部通过电脑软件进行“均衡分班”。
4.均衡分班后,由班主任代表所在的教师任课组当众抽取学生分班后的序号,确定其所任班级。分班结果现场打印一式两份,经相关人员签字后,一份在学校显著位置张榜公示,一份报教科体局教育股备案。
5.阳光分班的起始年级,9月1日开学。新生分班后,一年内不允许办理转学手续。
四、工作要求
1.各校要坚持阳光操作,公开分班过程,公示分班结果。
2.各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家长代表、学生代表、教师代表等共同参与和监督分班过程。
3.分班之后,学校不得改变分班结果,确定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不得更换,学生不能再次调班。后转入的学生,不论班级多少,不论学生多少,必须“二次均衡分班”。学校所有班级都要参加“二次均衡分班”,如果学生数小于班级数,将虚拟出几名学生,使学生数与班级数一致,然后再进行“二次均衡分班”。
4.教科体局派驻工作人员到“均衡分班学校”,对“均衡分班”的各项工作跟踪督查,如有违反规定的,对学校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5.教科体局对“均衡分班”设置举报电话:6211612,供社会监督。
开鲁县教科体局
2020年8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