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上级院、县委的领导、在自治区、市委指导组的指导督导下,明确任务分工,压实责任,全面落实查纠整改各项任务。按照教育整顿部署安排,现将开鲁县人民检察院顽瘴痼疾整治成果面向社会公开,诚请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予以监督。 一、全面开展个人自查 把“七大顽瘴痼疾”作为自查重点,组织全体干警如实填报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干警自查率达到100%。自查发现问题人数10人15件,均被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处理。 二、顽障痼疾得到有效整治 在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方面,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讲清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重大意义。强化社会宣传,发布“三个规定倡议书”。定制“三个规定”手机彩铃,营造廉洁从检、公正司法的外部环境。落实“万长”大宣讲,举行“三个规定”专题解读活动,向35名人大代表进行宣讲。 在整治政法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方面,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排查经商办企业、参股借贷情况,共采集个人信息183条,收到反馈信息17条,经核查,不存在违规从事经营情况。 在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方面,发现问题1人1件,已被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处理。 在整治违规违法暂予监外执行方面,核查发现8项问题,涉及检察人员监督不力2人已被执纪监督第一种形态处理。 在整治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方面,向开鲁县司法局发送协查函核查信息17人,核查退休10年内检察干警是否存在违规从事律师职业情况,经核查,17人均不存在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情况。 在整治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严、司法不公方面,未发现违纪违法问题。 针对顽瘴痼疾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短板漏洞,出台了《开鲁县人民检察院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具体办法》《开鲁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刑事公诉案件“两退三延”报告、审批管理办法》等10项机制。 三、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开展进社区、农村、学校、企业、单位等活动26次,为群众办实事34件。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2次,收集意见建议13条,全部采纳并研究解决。 下一步开鲁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措施持续深化顽瘴痼疾整治工作,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办好民生实事,高站位统筹谋划,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延伸服务触角,坚持在办案中服务、在服务中办案,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