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统一部署,10月17日至18日,自治区依法治区办第三督察组到开鲁县督察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建设整改落实工作。 10月17日上午召开专题汇报会,自治区依法治区办第三督察组组长马迎春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洋作汇报。刘洋在汇报中表示,开鲁县委、县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建设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精心组织、统筹谋划,扎实推进、有效落实,法治开鲁建设再有新提升、再上新水平。开鲁县将以此次督察为契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折不扣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通辽市委决策部署,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一体推进法治开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我县将高度重视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全力支持配合督察工作,为督察组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马迎春指出,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察是压紧压实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责任的一项重要工作,更是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和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在今后的工作当中,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建设整改落实工作要求上来,坚持聚焦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问题,紧盯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各部门在法治建设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实。 督察组深入县检察院、政务服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鲁镇综合执法局,结合各部门职能职责,对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开展督察。实地查看了检察院远程提讯室、12309检察服务大厅等场所,并现场向当事人了解申诉受理情况。通过座谈、个别谈话、查阅案卷资料等方式,督察组对我县检察业务、政务服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监督管理市场秩序、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情况、执法力量和队伍建设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的同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同时,督察组以暗访形式到政务大厅、法院立案大厅、超市、交警大队等地,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扫描二维码等方式开展走访行动,走进群众听民声、访民意、排民忧、解民难,进一步倾听群众诉求与意见建议,真正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编辑发布|魅力开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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